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17日消息,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季建業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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