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日報報道,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居住小區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因自然損壞或不可抗力原因毀損而進行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從2000年開始歸集,到今年上半年已歸集資金超過55億元。不過,維修資金基本上處於閑置狀態,市民對維修資金的支用並不多。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呼籲,市民應積極瞭解維修資金知識、申請程序,規範、高效支用。
   維修資金支用僅有39個項目
  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雖然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從2000年開始歸集,但直到2010年4月才出現首個支用資金項目。到目前為止,全市支用物業維修資金項目僅有39個。
  為何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支用項目如此少?該負責人介紹,房屋等物業建成後,一般都有3~5年的保修期,在這期間,物業出現問題是無法支用維修資金的。其次,合肥市早期歸集的項目,存在歸集戶基礎資料和物業公用設施、設備資料不健全的問題,在支用時無法按規定提供翔實的資料,因此也造成物業維修資金無法支用。
   2/3業主簽字成支用“攔路虎”
  據介紹,根據《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維修資金使用方案須經使用範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這兩個“三分之二”難倒了不少想支用物業維修資金的項目。
  “比如頂樓的業主發生屋頂漏水或牆面滲漏,想支用物業維修資金,但中間樓層或同棟其他單元就有部分業主不同意,進而導致業主同意比例達不到2/3的人數,造成支用失敗。”這位負責人舉例說。
  不僅如此,對須維修設施大中修與小修的標準界定、專業設備如電梯的維修方案制定、維修公用設施涉及相關部門的審核等,都對一個項目維修資金的支用有決定作用,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將最終導致無法支用。
  探索優化、簡化支用程序措施
  到今年上半年,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額度已超過55億元,今年預計可達60億元。因支用不暢,導致大批物業維修資金擱置,違背了該資金設置的初衷。對此,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探索各種優化、簡化支用程序措施,如設立應急使用資金、建立預支方案等。此外,新版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也有望明年出台。
  “目前情況下,我們要加大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知識的宣傳,擴大老百姓的知曉度,讓更多的老百姓能夠高效、規範地支用物業維修資金。”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胡章華 王永亮)  (原標題:合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長期“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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